本报讯 (记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园林、绿地、绿道,江西城市生态宜居的亮点,满目葱茏让江西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3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4个县城进入国家园林县城行列,2个城镇进入国家园林城镇行列,全省有省级生态园林城市7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56个,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可见一斑。
省政府在去年7月提出,要求新增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逐步减少工业用地所占比重,适当增加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指标。围绕这一目标,我省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相关规定,以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城市生态宜居建设,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制定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同时加大对各地城市总体规划技术审查力度,重点把好“三区”、“四线”关。
我省以城市绿化为切入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目前,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2.09%,绿化覆盖率46.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15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为不断提升城市绿地建设品质,我省要求各地在城区内500米建一个公园休闲绿地要求,各类公园绿地建设速度加快,有效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目前,全省有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个,国家重点公园1个,城市公园766个,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4978公顷。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我省对城市生态园林建设有要求,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设立标准,城镇道路绿化有技术导则。目前,各设区市已编制完成城市绿道规划,全省完成绿道建设630公里,萍乡市被推荐为2015年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