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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圆网讯 3月9日,本网报道南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新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按照规定,南昌今后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的入学依据,今后买二手学区房入学将会存在风险。对于有网友提出的对自用商住楼不得作为入学依据的疑问,也在此“意见”出台前便有相关规定。
学区房炙手可热,优质的教育资源导致房价、租金这些年来一直呈上扬态势。在入学前提前买好学区房,等到孩子就读后再高价售出,这类打入学“擦边球”的手法,今后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你买了房子,很有可能孩子也无法顺利入学。“意见”规定,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这代表买学区房存在风险。据南昌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然,政策出台今年不存在这种问题,但是以后,原房主孩子就读后,着手抛出房产,3年内购入的买家家庭将不拥有入学指标。”房屋买卖并不受到教育部门影响,购买者买房时很有可能并无法得知该套房屋的入学指标情况,只有等孩子入学时办理相关手续时才能在教育部门联网系统中查询到,这当中便存在风险。
那租房呢?有网友反映现在在学区内租房也可入学。真的是这样吗?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的,应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借)房合同且租(借)房时间期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3月31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这代表在城区有房产租房读书不可行。
由于认房为前置条件,所以父母原本想把孩子户口落到有学区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中的想法,也不可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除非父母本身在城区没有任何房产落户爷爷奶奶家,不然孩子的户口不论落在哪,都要以父母的房产所在地来认定学区。”意见中也提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那么只有一套商住楼用于自用的家庭的孩子入学怎么办?记者了解到,早在这条政策出台前,城市规划时便有规定商住楼、商铺等商业用地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依据。这就说明,当初在买房自住时,便要认清所购买房产的性质。
还存在的情况是,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南昌规定在我市购置了写字楼、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物业,允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来南昌落户。转户农民的子女,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那么买了商住楼的,无论是本地还是外来迁入人口家庭的孩子怎么入学?据了解,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首席记者 徐景) |